自2023年起,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将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完成首批乡村工匠名师、大师评选认定工作,并于近日印发《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指出,自2023年起,启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国认定百名乡村工匠大师、设立百个大师传习所,认定千名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千个名师工作室,弘扬传统技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活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顺应乡土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乡村工匠内生动力,扶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特色企业,打造乡村工匠品牌。
目标任务及支持措施
自2023年起,启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力争到2025年底在全国认定百名乡村工匠大师、设立百个大师传习所,认定千名乡村工匠名师、设立千个名师工作室,弘扬传统技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活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顺应乡土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乡村工匠内生动力,扶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特色企业,打造乡村工匠品牌。具体支持措施如下:
(一)支持技艺传承。支持乡村工匠名师、大师设立工作室、传习所,开展师徒传承,提升技艺水平。对技艺设计提升能力强、带动县域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作室、传习所,经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由推进小组认定为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
(二)支持技能培训。教育、文化和旅游、妇联等相关部门将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开展的技能培训纳入专项研培计划和专班培训,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乡村工匠专门研培计划。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邀请乡村工匠名师、大师进学校、进课堂,参与相关专业设置,特别是实践类课程建设,培养传统工艺专业人才。支持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助力乡村工匠提升技能水平。各地利用现有资金政策对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开展技艺交流、产品研发、技能培训给予支持。
(三)支持产业发展。支持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领办创办经营主体,鼓励申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富民贷”等各类金融支持政策;对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帮扶政策。鼓励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领办创办特色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对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的,按规定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领办创办的各类经营主体集约发展,打造一批乡村工匠产业园区或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培育发展一批乡村工匠专业园区。
(四)支持品牌培育。鼓励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弘扬技艺、开发精品、创设品牌。鼓励高等学校和社会力量,挖掘乡村工匠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策划设计水平,提高品牌价值和竞争力,打造乡村工匠产品品牌、劳务品牌。加大乡村工匠品牌宣传力度,讲好品牌故事,不断增强乡村工匠品牌知名度。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消费帮扶、劳务品牌发展大会等活动,提供营销服务,营造全社会支持乡村工匠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工匠品牌交流展示活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五)支持评先评优。对传承传统技艺较好、产业带动效果明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乡村工匠名师、大师,优先推荐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在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等表彰中予以适当倾斜,增强其获得感和荣誉感。组织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巾帼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提高乡村工匠名师、大师知名度。
把乡村工匠
培育好、用起来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要把乡村工匠培育好、用起来,让他们成为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的骨干力量,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生力军”。
精准挖掘认定,注重扎根农村。做好乡村工匠培育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深入挖掘、准确认定,看准要挖掘哪些传统工艺、发掘什么样的技能人才。要明确认定范围,注重扎根农村。乡村工匠,顾名思义,主要是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者,必须能长期扎根乡土、甘愿吃苦耐劳,致力于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要明确认定条件,坚持德艺双馨标准,聚焦那些带动当地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乡村工匠名师原则上从乡村工匠中产生,乡村工匠大师原则上从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因此,精准发掘认定技艺精湛的乡村工匠是基础。只有打好基础,才能遴选出千名乡村工匠名师、百名乡村工匠大师。
强化培育扶持,服务产业就业。培育乡村工匠既要顺应乡土人才成长规律,又要尊重市场规律,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对接创业就业需求,让技能人才服务产业就业。要健全乡村工匠培育机制,鼓励支持乡村工匠设立乡村工匠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开展师徒传承,传授传统技艺,对乡村工匠开展技艺提升、主体创办、品牌打造、电商营销等能力提升培训。实施“双百双千”培育工程,依托名师工作室和大师传习所,提升乡村工匠技艺、创作传统工艺精品、转化技艺研究成果。以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创业就业,打造“工匠园区”,建立乡村工匠产业孵化基地,扶持一批基础条件好、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就业帮扶车间、非遗工坊、妇女手工基地等转型升级、发展壮大。
加大激励支持,提高社会地位。乡村工匠是一支新生力量,又来自最基层,要格外重视提高其职业认可度和社会地位。要完善激励举措。加强政策支持,统筹利用金融、保险、用地等产业帮扶政策,支持乡村工匠发展特色企业。加强资金支持,按规定统筹使用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现有资金。加强人才支持,鼓励返乡青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大学生等群体参加乡村工匠技能培训。强化激励表彰,文化和旅游部门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工匠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评选范围,妇联可在进行城乡妇女岗位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时对乡村工匠适当倾斜。加强宣传,策划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选树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据中国农网、四川在线等相关报道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