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3 21:25:35韶关日报

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法院判决——企业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023-07-03 21:25:35韶关日报

  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员工能否主张支付二倍工资?最近,始兴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此类型案件,支持了员工的诉请。

  据了解,李某于2020年入职某公司,2022年该公司终止了与其的劳动关系。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李某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随后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该公司支付申请人李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3万元。因不服仲裁结果,该公司将李某诉至始兴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不予向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始兴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原告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就未与被告李某签订劳动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用工之日起第一个月是签订合同的合理期限,故原告应当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自入职后次月起算,仲裁裁决的核定数额合法合理,原、被告对此亦无异议,法院予以认定。而原告以双方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主张无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是其对法律的不当理解,结合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及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存在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的,不予支持的是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之后的二倍工资,但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最终,始兴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向被告李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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