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25 15:34:03城市金融报

巩固楼市调控成果力度不能减

2021-01-25 15:34:03城市金融报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20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12月,70个城市房价整体上稳中略涨,4个一线城市新房及二手房价格环比涨幅均明显上涨。此外,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也明显高于二三线城市的水平。

  此次一线城市多项房价指标再次位居70个城市前列,除了与疫情因素有关的恢复性需求增长、价格上涨外,不同城市或有不同的情势和原因。如,吸引人才政策和新移民的涌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刚需;土地资源相对紧张,没有继续“限地价”或“竞地价”,导致房价随地价水涨船高;强化就近入学,使某些地区“学区房”供不应求,等等。也不排除调控措施不能完全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如现行的限贷措施和时限有限的限售措施,不能完全抑制以自有资金为主的“为卖而买”。

  一线城市房价波动,自然会加大当地居民的购房负担,还有可能对其他城市产生连带效应,增加楼市泡沫和金融风险。对此,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把“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2021年重点任务之一,指出“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1月,住建部负责人表示,将坚决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时刻绷紧房地产市场调控这根弦,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强化城市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当下,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考验着各地党委政府的能力和水平。而发展经济本身也要注意兼顾,既要抓好生产、保证供应,也要努力保持包括房价在内的商品价格的总体稳定,保障民众生活水平。因此,各地要充分重视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落实好“房住不炒”定位,继续坚持调控大方向不动摇,并积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巩固近几年的调控成果,有效防止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过快上涨。

  特别是要把近几年来行之有效的调控措施继续落实到位,坚决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不因疫情和短期经济增速的回落而放松对调控措施的把握和坚守。在此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各项措施的成效,针对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及当下房地产市场的新情况,调整完善各项调控措施,并把调控的重点放在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有效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上来,不给炒房行为提供任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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